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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祥区纪委监委对大祥区罗市镇希夷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李安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安国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扶贫资金,涉嫌贪污犯罪;非法侵占村委会集体资金,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李安国作为大祥区罗市镇希夷村党总支部书记,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肆无忌惮侵吞扶贫资金、侵占村集体资金,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安国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大祥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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