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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地区人大工委检查组一行5人,深入塔河县公安局开展《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主任李振峰,县人大副主任盛之英,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继强陪同。
检查组先后深入站前派出所、建设派出所,查看了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辅警工作内容以及薪资待遇情况汇报,详细了解辅警队伍管理、工作内容及薪资待遇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塔河县公安局《辅警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民辅警座谈,全面了解塔河县公安局辅警改革、辅警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指出,《辅警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明确了辅警岗位职责,有力的保障了辅警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了辅警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辅警条例》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切实保障《辅警条例》得到有效实施。要认真总结近年来《辅警条例》实施过程中,在辅警队伍建设上的好经验,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强化业务培训,加强职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辅警队伍,为平安兴安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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